生活 | 2022年11月14日10:26:10 | 阅读:954 | 评论:0
“李露梅,你嫌弃我你就直接说啊,我们结婚这大半年我对你不好吗?你每次都拒绝我是什么意思?我们不是夫妻吗?”谢言愤怒地说到。
“我没说你对我不好,但我们之前说好的慢慢来,你不要逼我,”李露梅一脸冷漠地说到。
谢言看着李露梅一脸冷漠的样子,实在是无法忍受,愤怒之下报了警。
一、案件回顾
谢言今年32岁,在一家公司做部门经理,大学毕业后非常幸运地进到了自己心仪的公司,从一个实习生做到现在的部门经理,谢言是努力了的,以至于到现在都没有结婚,连个对象都没有。
看着身边同龄的同学、朋友个个都结婚了,你说不急还真不是真心话,特别是一回到家父母就变着花样催婚,谢言也很是烦恼。
刚开始参加工作时根本就无心恋爱,一心都只扑在工作上,父母拖朋友给自己介绍了一人又一个相亲对象,全都被谢言给拒绝了,表示不考虑结婚。
现在到了32岁了才觉得好像时间过得太快,想结婚了,却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
直到有一天,谢言去参加好哥们们婚礼,他做为伴郎出席,李露梅是伴娘,谢言一眼就看到了甜美可爱李露梅,当看她第一眼的时候,谢言就移不开眼。
经过好哥们的撮合两人互相有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婚礼过后谢言约李露梅见过几次面,慢慢的两人也熟悉后。
在李露梅生日这天,两人吃完饭,谢言鼓足勇气跟李露梅表白,两人很快也确认了情侣关系。
两人谈了大约两个月后,谢言觉得李露梅是一个既温柔又知书达理的人,就是他心目中的妻子,于是在一次两人约会时,谢言一把拉住李露梅的手把之前准备好的戒指向她求婚。
谢言一开始带着被拒绝的心情去求婚,没想到李露梅既然同意了谢言的求婚,谢言开心坏了。
连忙在之后的几天约见双方父母,因为两人的年龄都不小了,谢言的工作也不错,李露梅的父母也同意了。
结婚当天谢言看着父母满足的表情,再看着自己心仪的妻子,开心坏了。但此刻的谢言可能怎么都想不到婚后的生活会与他想象的天差地别。
婚礼结束后,谢言兴高采烈地来到婚房准备找李露梅步入新婚之夜,却被李露梅的话泼了一盆冷水。
“谢言,我想跟你说个事,虽然我们现在是夫妻了,但我们认识的时候太短,我们彼此都还不了解,你看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熟悉一下,让彼此先适应一下现在的关系,你看今晚的事能不能再缓缓,等我们彼此都适应了这个身份,再……”李露梅轻声细语地说到。
谢言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新婚之夜等来的是妻子的这番话,一时间不知如何回答,过了好一会才对妻子说到“行吧,既然你还没有适应,我也不强迫你。”
于是,两人就这样生活了半年,这半年里李露梅对谢言也很好,照顾着谢言的生活起居,但只要提到两人的这个事,李露梅就会拒绝。
谢言想着只要自己对妻子足够的好,总有一天会感动她,总有一天会完全属于自己,所以在婚后的日子里,谢言对妻子可谓是十分贴心,虽然中途谢言也对妻子提出过要求,但都被妻子给拒绝了,两人也因为这事争吵过,但每一次都是谢言忍让。
这天情人节到了,谢言早早就为了这个情人节做准备,为李露梅精心准备礼物,还准备了烛光晚餐,回到家的李露梅看着谢言准备的这一切很是感动,两人边吃边聊,气氛非常愉快。
谢言趁着这个机会,对妻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可不曾想李露梅再一次拒绝了谢言,谢言一脸不可思议的问为什么?李露梅还是同样的回答,谢言一怒之下报了警。
俩人来到警局,结过警察的各方面了解,最终准予两人离婚。
二、那请问以上案件中李露梅是否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而配偶权的核心就是夫妻发生关系的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即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所以法官判定
俩人虽为夫妻,但却有“名”无“实”,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结婚,两人之间的感情薄弱,准予双方离婚。
谢言和李露梅虽说有名无实,但两人是合法夫妻,即使李露梅婚内没有履行“夫妻义务”,此举不欠妥,但却并没有构成违法行为。
法官表示,谢言与李露梅在认识两个月就仓促结婚,说明双方并没有相互了解,没有建立感情基础,使得婚后没办法完全接纳对方。
所以经过法院的多方面调查与了解后,两人互不妥协,准予两人离婚处理。
三、写到最后
有人对婚姻向往,也有人对婚姻避而不谈,不管是哪种态度,我们对婚姻都应该慎重,如果互相没有足够的了解和深厚的感情不要随便走进婚姻的殿堂。
在婚姻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问题,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包容和体谅,才能走地更远。
对于以上案件你怎么看?
本文标题:女子不履行“夫妻义务”,丈夫报警,女子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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