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 | 2022年04月11日21:52:43 | 阅读:1641 | 评论:0
不正当男女关系,通俗地讲就是偷情插足别人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而无敢公布于世、会受到道德谴责的男女关系都叫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比如情妇、情夫、小三、二奶、小白脸之类。换言之,即为不是合法夫妻,又整天在一起勾肩搭背,挤眉弄眼,甚至非法同居生活在一起,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是正当男女关系。
其具体表现形式其实主要有四种:一是没有结婚的男女经常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二是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仍违背伦理道德偷情与第3者发生性关系的;三是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依然和他(她)结成夫妻关系的;四是违背法律规定的男女发生性行为,比如说卖淫嫖娼,包括强奸等都是属于一种非法行为,而不是关系。因为关系是需要存续的,而行为只是短暂的。
相对而言,依然现行法规,第一种情形,只要不是乱搞男女关系,属于正常的男女恋爱,法律和道德伦理都是允许的;而第二种情况,虽然法无明文规定,但有悖于道德伦理,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只有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况,才是我国现行法律所明令禁止的,通常第三种情况会构成重婚罪;第四种情况则会构成卖淫嫖娼罪或强奸罪。个人之见,仅供参考,不喜勿喷。
老公有一个老乡,80年代的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分回他们镇政府工作,是事业编制那种。
因为有铁饭碗的工作保障,加上他们又是少数民族地方,很快他就找到一个当地最漂亮的女孩结婚了,他自己的条件可以用矮穷矬来形容。因为地方落后,人们的思想意识也跟不上,而男人又占着又工作到处沾花惹草。结婚没多久,他又和另一位他心里的白月光搞在一起,他老婆浑然不知。
等第二年他老婆生下孩子后,男人的丑陋面目才暴露。因为他老婆头天生下一个男孩,外面的白月光第二天生下了一个女孩。
对方的家属带着女婴找他讨要说法,他就开始各种耍无赖,诋毁同他苟且一年多的女孩。最后对方威胁他,不娶女方就要往上面闹,让他公职不保。
他有点害怕了,为了保住工作,最后只好花了一万多元钱摆平这件事。孩子他带回老家养着,女方拿钱走人。因为那个年代,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当地大部分人文化程度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对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法律是有规定的。
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认定方式是看双方是否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合规法律的规定关系,对于这种关系法律是不予以保护的,甚至是有可能会触犯到刑法当中所规定的重婚罪名。
像娃她爸这个老乡,他与婚姻以外的其她女人过着夫妻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的关系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又生下了一个孩子,他的行为就属于重婚。
分很多种。其一:自愿。双方在都有家庭或单方面有家庭的情况下,均成年或单方成年,有着不正常肉体关系。 双方都无家庭,均未成年,有着不正常肉体关系。其二:非自愿。双方在都有家庭或单方面有家庭的情况下,均成年或单方成年,非自愿情况下,有着不正常肉体关系。 双方无家庭,均未成年,非自愿情况下,有着不正常肉体关系。
不正当男女关系是指婚内出轨,与他人保持两性关系。如果婚内同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举报,另一方触犯刑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不报政法部门不问,如果是偷偷摸摸维系性关系,不犯法,但破坏公序良俗,是不道德行为,予以遣责。提倡和谐社会,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文标题:什么是不正当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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